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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5年度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

来源:原创 时间:2015-12-25 15:09 热度:

关于开展“2015年度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”的通知

苏保协〔2015〕20号

南京、无锡、徐州、常州、苏州、盐城、镇江、泰州和宿迁市保安协会:

为加强全省保安行业品牌建设,宣传保安队员的先进事迹,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,选送“第四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”的评选表彰对象,根据《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评选表彰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:《办法》)规定,报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同意,省保安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评选原则

各市保安协会(未成立协会的保安监管部门)要依据《办法》的评选标准,对参加评选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单位,重点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,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做出贡献;对参加评选优秀保安员人选,重点是思想道德素质、工作业绩。确保评选单位和人选的事迹突出、社会认同度高,为全省保安服务企业和广大的保安员树立可学可比的典型,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、各市保安协会(未成立协会地市保安监管部门)要按照协会分配名额,组织本地的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(按时交纳会费)申报、评选、考察,择优推荐保安企业和保安员,并征求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意见后上报;

2、省保安协会根据各地上报名单,抽调各市保安协会(未成立协会地市保安监管部门)力量组成核查评估小组,对各候选单位和个人逐一评估、筛选,在征求省厅治安总队意见后,确定全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评选表彰对象;

3、省保安协会将评选表彰对象在“江苏省保安网”上公示,公示期内有异议的,协会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核查。

三、表彰奖励

省保安协会按照《江苏省社会组织行为规范》和《办法》有关规定,对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颁发奖牌、证书;对获奖的优秀保安员,所在单位应当配套颁发奖金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推荐“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单位和优秀保安员人选”由各地对照评选原则、程序和分配名额(见附件1),实事求是,认真组织评选工作;

(二)被评选的优秀保安服务公司,必须积极参加省保安协会活动,每年按时交纳会费;近两年,未发生因拖欠保安员工资福利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,未发生因公司及保安员重大违法违纪案(事)件,受到公安机关处罚;

(三)被评选的优秀保安员人选的,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考试,并在实际工作中受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表彰的。

五、上报时限

请各市保安协会(未成立协会的保安监管部门)将填报推荐事迹材料、《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审批表》(附件2)和《优秀保安员审批表》(附件3)各一式二份(附电子版),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省保安协会。

省保安协会联系人:

徐   松   电  话: 025-86269016 025-83526409

孙祥祥   电  话: 025-86269062

             传  真: 025-86269022

电子版传至:12911823@qq.com

邮寄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9号苏宁千秋情缘12幢801室

附件:1、各市评选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名额分配表.rar

          2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审批表.rar

          3、优秀保安员审批表.rar

江苏省保安协会

2015年12月16日

抄报:省公安厅治安总队。

协会领导。

抄送: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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